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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自学考试报考前必须了解的三个问题

发表时间:2017-01-18 22:16

一、 问:自考生毕业待遇自考的含金量如何?


答:自学考试的学历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有文件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工资标准执行。

二、 问:什么是学分制?自学考试为什么要实行学分制?

答:学分制是高等教育中一种科学管理制度。它以学分为计算学生学习分量和单位,根据各门课程每一学期的每周授课时数、实验时数等给予一定的学分,学生学完规定的总学分数,才能取得毕业证书,其实就是设置科目需考试及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专科、本科等学历层次的总学分与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层次的总学分基本相同,体现了二者的一致性。同时,各门课程的学分数为考试机构掌握命题难易程度提供了依据,也便于各类助学单位的辅导教师和自学者根据专业考试计划对各门课程的要求来安排课时和掌握授课、自学进度。其次,实行学分制为自学考试专业设置选修课提供了前提,只要学分相同,应考者可根据自己的自学能力选修课程,满足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开放性和适应性特点,为培养学能致用人才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再次,自学考试实行学分制是一种必然。因为自学考试是没有学年的。应考者每次考试及格一门

课程,即取得相应的学分,以后逐年积累,直到学完规定的课程总参学分即能毕业,这是其它教育形式无法替代的。

三、 问:什么是社会助学?社会助学一般有哪些形式?

答:社会助学就是政府业务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及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按照自学考试部门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的要求,通过面授、函授、广播、电视、录音、录像等多种形式,有组织地为自学考生创造学习条件,进行课程辅导和自学指导的活动。由此可见,社会助学的形式可分为:①业务部门统一助学,其中包括全国统一的助学和地域性统一助学;② 单位助学,根据助学程度不同,又区分为:a.单位建立助学组织,开展助学活动;b.单位指定兼管部门或人员对自考生进行管理;c.单位制定奖励办法,并给出公假鼓励学习。③业余课程辅导,可向不同需要不同程度的考生进行帮助,即面授、刊授、函授等。④ 全日制助学辅导,即开办全日制辅导学班,采取课堂教学形式,对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课程讲授。这就是所谓的一类助学。

       另外还有二类助学,就是将一个专业的部分课程设置为学分互认的形式,以此大幅度的提高自考过关率。比如重庆的会计本科专业,14科科目中学分互认占6科,而且该6科考试时间规定为5月、11月,那么统考科目就只有8科,如此一来大大降低考试难度,提高通过率。